一、申报程序: 1.地名咨询:建设开发单位的主管部门(可委托建设开发单位)初步提出三个备选名称,向市(或区)地名办(见后)进行地名命名(更名)原则与重名同音等咨询。 2.领取报表:经预审拟命名名称和有关资料后,从温州区划地名网(www.wzqhdm.gov.cn)“办事指南”的“文档下载”中,选择下载相应的《温州市标准地名登记表》及《温州市申报地名命名须知》。 3.填报报表:按《须知》的规范要求,准确填报《温州市标准地名登记表》中相关内容,盖章并签署申报意见。 4.材料送审:将《温州市标准地名登记表》和附报材料送市(或区)地名办审核,必要时,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论证。 5.配合勘察:配合市、区地名办一同到建设开发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,介绍相关情况。 6.上报审批:符合地名命名规范的,报市(或区)地名办审核。 7.领取材料:经市政府审批后,根据通知,到市地名办领取相关材料。 二、提供资料的规范要求 1.相应“发改委”立项文件(原件或有原批文单位盖章的复印件) 2.项目总平面图(含方位图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,方位图要清楚标明四周道路或建筑物名称及具体幢号,规格A3纸或A4纸) 3.项目效果图(或模型图,规格A3纸或A4纸) 三、填写要求: 1.按表格内容要求逐项填写(除拼音外),地名含义及概况栏用说明文体,详细叙述拟命名或更名原因及含义。 2.所有材料一式5份,表中项目内容统一用电脑打字,不能涂改。 温州市地名办:墨池坊1号 电话:89996768 鹿城区地名办:学院中路307号 电话:88369755 龙湾区地名办:龙湾区政府内 电话:86968513 瓯海区地名办:将军桥振瓯路57号 电话:88534786 开发区民政办: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 电话:86999920